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辽宁在牛河梁遗址附近发现大型红山先民聚落址******
中新社沈阳2月3日电 (记者 韩宏)记者3日从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获悉,在距离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遗址6.5公里的上朝阳沟村,发现了一处大型红山先民的聚落遗址,为“红山古国”原生型文明起源增加了新的证据。
2022年6月,为配合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至绥中段建设,考古人员对此前调查发现的上朝阳沟遗址进行考古勘探。
上朝阳沟遗址地处牤牛河支流东岸,面积约12万平方米,是目前牛河梁遗址周边地区调查发现的面积最大遗址,考古人员2022年实际勘探面积大约10万平方米。通过考古勘探,发现了27座房址。由于还未进行全面考古发掘,目前没有更为详细的考古发掘资料。根据勘探情况分析,这些房址平面近似“凸”字形,为直壁、平底的半地穴式房屋,建有长门道。
据介绍,目前牛河梁遗址周边地区开展的考古工作主要是围绕墓地及祭祀中心进行的,对不同等级礼仪中心及祭祀行为研究较为深入,但与之相关的红山文化大型聚落址系统性发掘工作明显不足,缺乏居住址材料,这就无法完整展现红山先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组织结构等更多具体而生动的细节。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省文物保护中心)副院长李新全表示,通过这次考古勘探以及下一步的发掘工作,可以进一步明确上朝阳沟遗址的房址结构及聚落布局,填补牛河梁遗址周边地区大型聚落址发现与研究的学术空白,为继续寻找红山文化其他大型聚落址提供参考资料,进而在充分考虑地域环境等影响因素基础上探索红山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区域特征,从而为最终探讨“多元一体”中华文明起源研究的红山模式提供实证材料。(完)